为进一步加强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街道(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2名,其中湖墅街道1名,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1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
4、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以2019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 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8、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421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 7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者须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下载的《拱墅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社险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并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未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政治思想品德、社会表现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是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工工资标准。工作性质为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参与建筑工地及企业欠薪处置;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
3、咨询电话:88297250,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4、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拱墅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