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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2017年临安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6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公司”)和临安市泽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丰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人员共计11名(其中“交发公司”5名,“泽丰公司”6名)。“交发公司”和“泽丰公司”都是临安市属国有企业。其中“交发公司主要承担全市公路、轻轨物业、航道、公交场站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职能“泽丰公司”主要承担全市水利工程施工、养护等职能。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政策业务水平;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部门、职位

人数

具体要求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部职员1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类等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男性,浙江省内户籍。

 

工程建设部职员2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道路桥梁、土木工程(交通类)等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男性,浙江省内户籍。

 

综合部

职员1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浙江省内户籍;
2.具有两年及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综合部

职员2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浙江省内户籍;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财务融

资部职员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审计、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浙江省内户籍;
2.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有两年及以上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

临安市泽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部职员

6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水利类专业、工程管理类专业

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户籍不限;
2.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
3.具有水利方面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学历、专业可放宽要求;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等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其中报考“交发公司”职位者将上述资料发至392450324@qq.com;报考“泽丰公司”职位者将上述资料发至1470567192@qq.com,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发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现场报名受理地点:现场报名需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其中报考“交发公司”职位者请到临安市交通运输局二楼综合部(临安市锦城街道横潭路88号)报名;报考“泽丰公司”职位的请到临安市水利水电局4楼 综合办(临安市锦城街道新民街216号)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网上报名的人员,笔试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其中招聘岗位在2名及以下的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在3人及以上的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和面试70%合成。其中招聘岗位在2名及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岗位在3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对象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报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同时,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公布。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临安市泽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交发公司联系人:乐丰平     联系电话:0571—61138097

泽丰公司联系人:凌       联系电话:0571—61119992。
    
    附件:2017年临安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临安市泽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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