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天台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35周岁(198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4、具有天台户籍(以2016年9月22日17时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天台生源(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5、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1”招聘对象:须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含2个聘期满后,继续留村任职人员)或任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的职位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9月20日);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5年9月20日至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0日至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符合“岗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岗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岗位1”“岗位2”报考资格由县委组织部认定。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及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专业设置: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8、岗位特殊要求详见《2016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
9、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其它须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22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1”和优秀村干部“岗位2”招聘的岗位的人员须持组织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9月27日0:00时—28日24:00时前根据短信提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80元/人。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考试处理。
5、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1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 +面试成绩÷2。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10月22日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天台人力资源网(www.ttrc.gov.cn)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成绩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公示之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不再递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时间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五、聘用及公示
报考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同一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出现笔试成绩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由考生选择不同乡镇。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3930316。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