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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号)、《关于印发<关于《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余编办〔2019〕17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下半年部分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229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计划一览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
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60.191.75.52:8008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招用范围详见招用计划一览表。招用范围为余杭区的,包括余杭区常住户籍的社会人员和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用范围为杭州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需198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8.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9.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时至12月31日16时30分,报考人员请登录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时至1月6日16时30分,由各招用单位根据招用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时至16时30分,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请报名考生关注“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及“余杭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后两周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重为50%。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具体招人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用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招用计划数在3—6名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用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招用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考前会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2.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中的各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
3.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决定。
附件:2021年余杭区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招用计划一览表.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