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2019年桐庐县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资格复审对象:进入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的考生。具体名单请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查询网址:http://gwy.zjks.gov.cn/。
2.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12:00,14:00—17︰00。
3.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桐庐县委党校(白云源路508号1号教学楼1102教室)。
4.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此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1”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岗位的,须提供村干部任职文件;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社区干部任职文件;报考乡镇机关人武干部学员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桐庐纪委监委一线执纪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如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表 、全国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或者所在党支部证明等,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供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5. 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6月15日9:00前将书面申请报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2)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参考样式详见附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
(4)通过资格复审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其中需参加体能(技能)测评的考生在测评后按规定发放。
(5)入围考生近期要经常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桐庐人才网”(网址http://www.tlrcw.net.cn/),并保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571-58569739。
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