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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1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6、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7、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上相关专业如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由主管局解释认定;
8、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相关政策
1、卫生技术类岗位专项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招考紧缺专业岗位(全科医生、放射医生、B超医生、儿科医生),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部分岗位专项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20日17时。
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注册个人信息后,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并完成诚信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2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至17时。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边报边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至5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核减岗位改报
缴费结束后,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核减岗位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http://wsjkw.hangzhou.gov.cn/)和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http://www.gongshu.gov.cn/)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7、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高层次、紧缺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6倍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6倍及以下的则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24小时内,如有列入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3)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 (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临床、护理等),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最后分数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和笔试综合的成绩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http://www.gongshu.gov.cn/)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5255424;
(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8032、0571-89508030;
(八)监督电话:0571-89508025。
附件:
附件1: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