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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关于公布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网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网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加分人员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linan.gov.cn:801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成绩查询”一栏,查询本人成绩。根据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予以公布并将网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1.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报考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电工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入围面试者须先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任村“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任社区“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加3分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在2020年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加分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或笔试(测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笔试(测试)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3.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

(一)资格复审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其中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为高中(中专)的,须提交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7.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二)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2)。

2.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镇党委和中共临安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3)。

3.报考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及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4)。

4.报考优秀辅警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和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5)。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附件6)。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附件7)。

7.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教育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

8.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8)。

9.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须提交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附件9)。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时间  

1.2023年7月10日9时—2023年7月11日17时,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如有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于2023年7月10日9时前提供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10)并将承诺书以照片形式发送至邮箱(63778032@qq.com),同时电话确认(0571-89541305、89541307)。

3.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存疑的或不齐的人员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逾期视作放弃。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

4.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

1.2023年7月19日9时—2023年7月23日8时。

2.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

六、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技术联系电话:15757700667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公告附件1

监督电话:0571—89541305、89541307(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附件:

1.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2.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证明

3.村干部岗位证明

4.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证明

5.辅警岗位证明

6.中共党员岗位证明

7.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岗位证明

8.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9.具有定向委培生身份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10.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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