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以下简称“省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省委党校是省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中共浙江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事业编制岗位,每个岗位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以公务员录用的考察标准为依据。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省委党校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查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资格、体检考察资格、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zjdx.gov.cn/,“通知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入围名单、考察人选及递补信息等)一般在省委党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党校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9085857(组织人事处)、0571-89085078(机关纪委)。
(五)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085857,0571-88848209(传真)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