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事业干部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檀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畈乡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岩头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1名;浦江县上山遗址博物馆1名;浦江县教育局体育教师1名。共计5个事业岗位。
二、招聘对象
曾被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及以上,并经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退役的运动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4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本次学历要求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3)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4日(工作日期间)。
2.报名地点: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第1栋218);联系电话:0579-89389713。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运动成绩证书,正式招工、退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21年浦江县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材料审核后留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本次招聘不设招考比例限制。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聘用教师岗位如无教师资格证,应在聘用开始3年内按要求考出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浦江县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