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与本次招聘的2家单位,其中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经费自理,2家单位办公地点都在杭州市区,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具体是: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挂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
(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市场监管系统会议和干部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许可受理辅助及业务研究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家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6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信息分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报名人员无需缴费。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均应不少于5人。不达到所要求最低人数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届时将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按50%计入总成绩。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信息分析岗(博士研究生)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http://zjippc.zjamr.zj.gov.cn/,工作动态)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2,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75、0571-5678832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0571-89762147。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