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
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62名(含选拔拱墅区优秀网格员5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组成结构为:40周岁及以下专职社区工作者(男性)46名,40周岁及以下专职社区工作者(女性)60名,35周岁(含)至40周岁(含)社区工作者10名,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工序列)9名。
2、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配偶)招聘32名。
3、定向拱墅区现任的优秀专职网格员5名,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序列,报考人员由街道推荐、区委政法委审定。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要求详见《2020 年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1),其中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配偶)、选拔优秀网格员由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至各街道。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心理条件;
5、符合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9日,报名时间为7天。
2、报名方式:关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在“拱墅区 2020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通道在线报名。考生由“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完成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门户网上进行公告。
4、资格初审:6月30日前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或岗位取消的考生。7月2日前完成材料补充及二次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另行通知,亦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公示:报名完成后将对所有考生的报名情况、加分情况、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进行公示。
6、领取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考试形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
5、考生成绩在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对象:根据笔试总分(含笔试成绩及加分),按得分高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3人(含)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员在拱墅门户网上公示。
2、入围面试的考生,集中、分期安排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证明)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学历证书有疑义的,还须提供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证明、证件。中共党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还须提供部队证明及结婚证明;涉及网格员的,须提供《拱墅区优秀专职网格员推荐鉴定表》。涉及职称加分的,须提供职业水平证书;涉及定向退役军人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档案留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以留底复印件为准)。股民由所在经合社出具股民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复审或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
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
3、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或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公示5天。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聘用,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被聘用人员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报到,街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聘用公示日起6个月。递补规则如下:
(1)先从本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2)若本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从本街道其他岗位依次递补;本街道所有岗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街道所有岗位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3)若本街道递补人员不足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别的街道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聘用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人事聘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特殊情况须上报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聘用期间,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市、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杭州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 )、
“拱墅发布”和“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是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指定网站和公众号,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 号)执行。
(4)咨询电话: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399781;上塘街道88872355;祥符街道 88173164;半山街道88124303;康桥街道 87999517;米市巷街道 88392331;湖墅街道 58103027 ;小河街道 88017933;拱宸桥街道 88017815;和睦街道 87162036;大关街道 88031476。咨询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本公告由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2、《党员身份证明》格式
3、《股民身份证明》格式
4、《拱墅区优秀专职网格员推荐鉴定表》
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