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见附件1;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为综合成绩,见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附件1中“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中备注“入围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注:参加过技能测试的桐庐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摄像记者”“文字记者”“视频制作”,中共桐庐县委党校“教师1”“教师2”等岗位人员,无须再参加本次资格复审、面试。附件2中入围体检人员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时间:2020年1月3日(星期五)9︰00—12:00、13:30—17︰00。
3.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
4.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入围面试、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除上述材料外:①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2日(不含2019年11月12日当天)(注:自谋职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一级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截止时间同前。自主创业、个体经营人员提供本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截止时间同前);②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优秀村干部还须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前期加分情形已提供的人员,可不再提供此项材料;③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④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复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模板参见附件3)及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在资格复审前,有放弃“入围面试、进入资格复审”资格的,请填写《放弃承诺书》(见附件4),并根据附件4中相关要求提交。
(4)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附件:1.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不含部分技能测试岗位)
2.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
4.放弃承诺书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