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19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1、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
2、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lqrs)
3、“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
4、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其中,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lqrs)和“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为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岗位一览表》以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定岗位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其实际招聘计划数,将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发布平台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该岗位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请务必在10月23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本次改报,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11月9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二个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统一试卷。其他专业试卷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各科目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若招聘岗位出现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有一门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程序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岗位一览表》。《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其他面试形式由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发布平台公告。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成绩出来后,按照笔试各科目分数、面试分数的占比折算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笔试科目一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科目一成绩亦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如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发布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19年10月12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2日),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以2019年10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2日(招聘单位在《岗位一览表》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四)岗位资格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初审。本科专业是指目录中的具体专业;本科专业类包含下属所有专业。研究生专业是指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包含下属所有二级学科;研究生专业类包含下属所有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得用已取得学历报考。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九)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十)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十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并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涉及的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咨询和解释。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时段。
各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前(2019年10月12日前)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252029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科,电话:0576-88511092。
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0251057。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