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望江街道因社区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定向招聘4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道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2、选聘条件详见公告(附件1)。具体条件涉及到年龄和工作年限等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月1日。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2名(含定向招聘上城区入伍的退伍士兵4名)。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6日—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近江东园社区办事大厅(近江家园小区内,珊园弄19号),地铁1号线、4号线近江站。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提前领取和填报《上城区2016年度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社保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
应届生(2017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身份证明;上城区入伍的退伍士兵报考,还须提供退伍证、上城区人武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附件3)及相关学历证明;杭州市街道、社区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和所在街道开具的社区工作证明(附件4)。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实务、案例分析及材料写作。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并评判。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
笔试成绩在“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或“上城民政公众微信平台”公布。
2、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或“上城民政公众微信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列前。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或上城民政公众微信平台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或上城民政公众微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放弃录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户籍在上城区的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笔试成绩最多加15分。
2、聘用期间,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
3、新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本次招聘中进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建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缺岗时进行择优补员,人才库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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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