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将于7月17日(周三)9:30至13:30,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二楼招聘大厅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已提前资格复审的部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
请入围面试人员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所需资料:考生须需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务农证明。
(4).服役者提供《退伍(役)证》。
3.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原件与复印件。
4、招聘对象要求是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部分岗位有“产权证”需要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
资格复审本人无法参加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者必须携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签名的代办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所需的所有材料。
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附件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