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德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德市司法局派驻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12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职责:主要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社区矫正工作者为辅助性用工,录用后,薪资待遇参照建德市上一年度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 三、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5、具有建德市户籍或常住户口; 6、年龄:4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学历、户籍、工作经历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 8、在职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5月7日下午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工作日受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建德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 网上报名:填写《建德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表》,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照片或扫瞄件。 报名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为建德市司法局三楼社区矫正管理科(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1号);网上报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jxj1971@foxmail.com。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司法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面或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报名者。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听通知自行到市司法局三楼社区矫正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应试者须独立完成,时间120分钟。 加分项:列入笔试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有过社区矫正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加4分; (2)拥有法律行业执业证或法律(法学)专业学历加2分; (3)在建德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加2分,时间4月22日前,篇数不限; (4)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加2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分值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如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短信、邮件)参加面试,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的,取消考试资格。 6、体检: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考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结合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对前12名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主动放弃考试、体检、录用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8、聘用:考核合格者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由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建德市司法局工作。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9、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作假或填写不实等相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此次招聘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建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32349 监督电话:0571--58319373 联系人:姜校军 联系电话:64732349
建德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