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20名。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省外生源在浙江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以2019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于2019年4月27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公开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区纪委、区监委派人负责现场指导、监督和资格初审、复审,人社部门负责复核、收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体育馆(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兰芎路187号百官广场北侧)。
3.报名程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然后到现场进行初审、复审,人社部门复核、缴费确认等程序。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到指定现场报名,携带所要求的报名资料。
4.报名资料:
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报名人员请提供《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二张、资格确认通过后,缴考试费50元。如委托他人代报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请携带党员证明材料(需盖章)原件1份。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
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为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将不得再更改。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日,下载网址: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准考证下载栏(http://www.syjob.com.cn/)。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注意事项、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待面试结束后适时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岗位由区纪委、区监委统一分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五年。
四、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公开招聘报名表》,资格审查中提交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http://www.syjob.com.cn/)
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报考所需资格条件及专业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相关通知、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http://www.syjob.com.cn/)上公布。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575-82136770、0575-82191179。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