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系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直属单位,现为区政府融资、做地、建设主体之一。主要负责滨湖新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负责於潜、昌化副中心城市的合作开发;负责水利重点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负责农村水务资产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化引领山核桃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等职能。下属包含一级子公司7家: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白牛电商小镇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潜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润丰水电有限公司、水涛庄电站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农村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2家:杭州临安青丰渔业有限公司、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
自公司成立以来,紧紧围绕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四条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势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探索经营转型,截止2018年12月,公司总资产达59亿元。近年来,实施的主要项目有滨湖新城项目投融资,重点水利项目双溪口、里畈等项目;昌化、於潜副中心城市合作项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饮用水提质达标工程:太湖源夏村、太阳牌坊坞、岛石镇、河桥镇等联村供水项目,以及绍鲁片管网扩网项目等。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履行职位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政策业务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1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新民街216号)进行报名受理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有资格参加笔试和面试。 网上报名的人员,笔试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和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并在临安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发放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报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18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才网(www.larcw.com)上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3.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童彩霞;联系电话:0571-61119992、13777369798
监督单位:区国资办,监督电话:58618218。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