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附件1。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3月21日至3月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详见报名表说明)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3月29日至31日,统一到台州市民政局(台州行政中心2号楼605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6-88698292。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部门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民政部门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4月6日前送至市人事考试办。
老考生(详见报名表说明)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止4月18日止。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请于4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55元,其它4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2016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6年2月出版,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39 5812484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附件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从事社会工作累计共 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担任何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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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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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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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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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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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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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3月16日 |
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3月21日至30日 |
网络报名 |
3月29日至31日 |
市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4月6日前 |
民政部门将审查资料送市人事考试办 |
4月12日至18日 |
通过条件审查的新考生(含异地考生)网上交费 |
6月13日至17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6月18日至19日 |
考试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