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拟招聘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名,性质为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20日。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1、岗位:详见附件1《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15—17:15);
2、报名地点: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象山河路6号滨海水厂内);
3、咨询电话:0574-89526870(曹女士);
4、报名要求: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3张,并同意接受资格审核。
5、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水务集团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6、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将电话告知,符合招聘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7、考试通知: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15—17:15)到象山县水务集团(象山河路6号滨海水厂内)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8、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笔试
笔试由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场设在丹城城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以及应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不适宜继续招聘的,水务集团有权取消该岗的公开招聘。若面试对象中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行为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专业知识、回答问题准确性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与面试成绩×70%二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依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4、考察
考察办法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由水务集团统一调配。
五、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8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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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