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09]69号)规定,我县将公开招聘70名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7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编制性质及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所有职位全部为备案员额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仙居生源或仙居户籍(含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8年4月26日)的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护理专业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4、精神病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5、山区、边远乡镇卫生院全科定向考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本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在2018年4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0日(考生带身份证领取)。
3、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仙居县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教科。
4、报名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历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内容与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各职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按3:1比例开考,其中临床、全科、全科定向、放射及中医职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并列分一并进入。
2、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4、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以后各个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机关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居卫生网(www.xjwsw.com或wjj.zjxj.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同类招聘考试。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5、各招聘职位出现并列分,如体检、考察合格的,一并列入拟聘用人员,增加的职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阳光择岗前另行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各类医学毕业生,要求上岗之年起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毕业生聘用后须在本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不含脱产培训时间)。定向职位招聘的人员须在该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不含脱产培训时间)。
3、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公告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87797011 87797026
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仙居县卫生计生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职位代码 |
职位 名称 |
编制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用人单位及人数 |
备注 |
考试内容 |
001 |
临床A |
差额 |
5 |
临床医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4、 卫生院1 |
报名人数不足时先核减县级医院 |
临床医学 |
002 |
临床B |
差额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1 |
|
临床医学 |
003 |
全科 |
差额 |
12 |
社区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儿科学、妇幼卫生、精神医学、预防医学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5、 卫生院7 |
报名人数不足时先核减街道服务中心 |
临床医学 |
004 |
全科 定向 |
差额 |
1 |
社区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儿科学、妇幼卫生、精神医学、预防医学 |
大专 |
山区、边远乡镇卫生院1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 |
临床医学 |
005 |
放射A |
差额 |
3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3 |
|
临床医学 |
006 |
放射B |
差额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1、 卫生院1 |
|
临床医学 |
007 |
超声 |
差额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2 |
|
临床医学 |
008 |
病理 |
差额 |
1 |
临床病理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1 |
|
临床医学 |
009 |
心电 |
差额 |
1 |
心电诊断、临床医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1 |
|
临床医学 |
101 |
护理A |
差额 |
22 |
护理学 |
大专 |
县级医院22 |
|
护理学 |
102 |
护理B |
差额 |
4 |
护理学 |
大专 |
精神病院2、 街道服务中心1、 乡镇卫生院1 |
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护理学 |
201 |
药学A |
差额 |
2 |
药学、临床药学 |
本科 |
县级医院2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2 |
药学B |
差额 |
2 |
药学、临床药学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1、 卫生院1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3 |
放射 技术 |
差额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大专 |
县级医院2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4 |
病理 技术 |
差额 |
1 |
病理技术、病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大专 |
县级医院1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5 |
检验A |
差额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县级医院1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6 |
检验B |
差额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1、 卫生院1、 |
|
医学基础综合 |
207 |
康复 |
差额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大专 |
县级医院1 |
|
医学基础综合 |
301 |
中医 |
差额 |
3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本科 |
县级医院2、 街道服务中心1 |
|
中医基础综合 |
302 |
中药 |
差额 |
1 |
中药学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1 |
|
中医基础综合 |
303 |
针推 |
差额 |
1 |
针灸推拿学 |
大专 |
街道服务中心1 |
|
中医基础综合 |
备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所有职位全部为备案员额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