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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第一时间通知 2、公告后当地往年真题免费获取 3、招考相关疑问及时解答 4、公告后不间断免费公益课程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8年3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如舟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4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4月25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6月中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47。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3日 |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