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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17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39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7年9月25日起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10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县档案局消控员、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接尸工和县公路管理局县道养护工1、县道养护工2、县道养护工3岗位为18周岁至40周岁(1999年10月12日-1976年10月12日),小将镇政府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为18周岁至45周岁(1999年10月12日-1971年10月12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10月12日-1981年10月12日);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所需的资格条件。
(3)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新昌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86042406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