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总工会《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的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工会事业,热心工会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年龄、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 3、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至2016年11月9日),专业不限。 4、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经聘用后,由金华市总工会统筹安排。 5、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劳动合同由金华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金华市总工会组织部(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十楼)报名。 2、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金华市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面试。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10月-2016年10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1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总工会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按1: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可在金华市总工会网站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联系电话:82476578 82463914 附件:《金华市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 金华市总工会 201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