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围资格复审考生:
根据2017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及部分区属国有政府投资机构(国企)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凡参加富阳区2017年事业单位和国企单位招考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资格复审地点在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大会议室(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
三、提交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部分职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工作年限的须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作年限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提供经组织部门确认的证明;报考面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须提供社区、居委会、所在镇、街道、富阳区民政局所出具资格审核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面向协警报考职位须提供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出具资格审核的证明。
在报名时已具有公务员或事业身份的人员须提供原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其他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以招考公告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下,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四、注意事项
如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考公告,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63323367。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