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凡参加富阳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的2016年事业单位招考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成绩和是否入围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5:00),资格复审地点在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大会议室(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
三、提交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要求具有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要求具有专业工作年限的,须带原单位出具的从事职位要求专业岗位的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提供经组织部门确认的证明;报考面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须提供社区、居委会、所在镇、街道、富阳区民政局所出具资格审核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面向协警报考职位须提供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出具资格审核的证明。
在报名时已具有公务员或事业身份的人员须提供原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其他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以招考公告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下。
四、注意事项
如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63323367、61761299。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