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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区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17年江干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6家事业单位推出39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7年江干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时—2017年6月5日下午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zjgrs.gov.cn)或杭州市培训考试网(http://www.ttt.gov.cn)进入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确认,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017年6月4日上午9时—2017年6月5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5日下午17时—2017年6月8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考《2017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gwy.zjhrss.gov.cn/)---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9时—2017年6月11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7年6月12日中午12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6月12日中午12时—2017年6月14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杭州市培训考试网登录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3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含在杭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③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⑤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情况作出递补与不递补的决定并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聘用期间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一律不予递补。
中共江干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71—56135589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江干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中共江干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