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65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7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专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因岗位特点,新闻中心、城乡规划所等岗位须加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其中:需专业考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6、资格复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可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8、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9、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面向大学生村官” 是指在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或参加“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证明由县委组织部出具,并由招聘单位审核。 5、“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是指专门为在2017年5月5日前取得由德清县残联填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肢体四级,且为单侧下肢残疾(以残疾人证申请表记录的检查结果为准),不使用辅助器具(假肢除外),能正常履职的人员设置的岗位。 6、户籍以2017年5月5日户籍为准。2017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7、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7年5月5日之前取得,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7年5月5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必须2017年5月5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5日。 8、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9、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 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deqing.gov.cn)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委 8066316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75130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