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体育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学生科工作人员、体育馆管理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跆拳道教练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及年龄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长兴县太湖中路170号,长兴体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229569,周先生;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开考比例为1:3,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其中跆拳道教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名者均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体育中心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长兴县体育中心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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