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三资”管理中心代理会计1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二)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会计、经济、审计中级职称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文化程度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农业(林)经济管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统计学或经济统计学、审计学、财政与税收专业。
(六) 村社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中心会计招聘人选(村报账员若报名并录用为中心会计则不得再兼任村报账员)。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八)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电脑操作等级证书、会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金峰乡人民政府农经站报名。联系人:徐良军;联系电话:0571-64900180(办公室)、610866(政府网)。
(三)考试。招聘中心会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县农办统一命题,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共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以本乡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相关的人员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经考试录用后,参加淳安县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会和统计专业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三个月后签订正式用人合同。
三、聘后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与金峰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年工资待遇不少于35000元,同时给予缴纳企业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公积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