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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2024年温岭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1人)
发布时间:2024-09-29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根据《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用工性质及聘用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数

经省、市总工会同意,本次招聘名额共1人。工作岗位由温岭市总工会分配,地点在石塘镇总工会。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为温岭市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与温岭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绩效工资和工作补贴。

2、其他待遇。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温岭市户籍;

(九)有工会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依照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考生报名时间: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

考生报名入口:https://www.zjftu.org/ ;

(注:全省统一报名入口从“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网上职工之家”主页进入)

2、报名应知事宜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3:1,将取消招聘岗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于 10月21日上午8:30—10月26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3年10月—2024年9月),工会相关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2、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共2.5小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内信息。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与招聘职位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的,不列为面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即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换算成综合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温岭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通过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分别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3、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公示与聘用工作由温岭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1、体检、考察结束后,温岭市总工会从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温岭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为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温岭市总工会专门成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全程领导监督招聘工作,对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处理。同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政策咨询、纪律监督等工作。咨询电话:0576-86123932

本公告由温岭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温岭市总工会

2024年9月25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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