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岗位一: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直属中队专职工作人员1名;
岗位二:长河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2名;
岗位三:西兴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2名;
岗位四:浦沿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2名。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形式为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二)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工作上适应24小时应急处突、值班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涉黄、涉赌、涉毒被行政拘留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24时。
报名通道:http://bjq.hhrc.com.cn/vm/YaR6BoP.aspx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招聘公告中的报考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报名信息在系统上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谨慎填报。若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如因个人填报有误或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报,导致报名失败等其他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系统中收到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审核报考人员自主填报的信息,若因个人填报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初审后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人数。2023年7月27日前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核减岗位等情况。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发现与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不符,或存在隐瞒、欺骗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上传所在高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4)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
(5)个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一张。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在面试48小时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总成绩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放弃或不配合考察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由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录用。
招录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拟录用人员由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单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此次招聘无关。
(五)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50%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后续出现此次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的,可使用储备库人员。按各岗位储备库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同类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12个月以内。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0571-895208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6:30。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
监督电话:0571-89521628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