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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桐庐县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83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桐君街道4名、城南街道20名、旧县街道3名、凤川街道6名、分水镇11名、横村镇10名、江南镇5名、富春江镇6名、瑶琳镇3名、百江镇3名、钟山乡3名、莪山畲族乡3名、合村乡3名、新合乡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之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9时至2022年7月4日17时,期间接受24小时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6091758。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报名人员须按选定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照片);
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2.资格审查:由桐庐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至2022年7月7日17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2022年7月8日9时至2022年7月10日17时期间,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6.岗位调整:对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笔试
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2022年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试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笔试加分条件:
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桐庐县2022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名额1人至9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面试前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级别、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的排名在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人数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医院组织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结果为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正式录用,并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实行合同化管理。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乡镇(街道)所在社区报到工作,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时,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
(七)相关事项说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
4.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后,5年内不得跨乡镇(街道)调动。
本通告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422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