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由省总工会统一组织,按照《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根据工会工作需要,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如下: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工资待遇按富总工〔2020〕15号《富阳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富总工〔2021〕49号关于《富阳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考核评议条例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执行,交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和疗休养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富阳户籍,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未能提供工作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满两年的,即认可有两年工作经验)。
(五)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依照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 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自9月16日至9月19日下午17时。(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富阳区总工会组宣部810 室(富阳区江滨西大道文化中心358号A座8楼)。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杭州市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凭身份证于 10月20日—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区总工会组宣部8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视同放弃。
02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相加计算。
▐ 笔试
✍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
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2020年10月—2021年9月)、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 9:00-11:30,地点待定。
✍试题由省总工会命制。
✍笔试成绩以所报岗位为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可在杭州市总工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hzgh.org/)。
▐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01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应有本人书面承诺。体检缺额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2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公示及录用
01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富阳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02录用
(1)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规定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工作内容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帮助指导辖区内基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依法建会、职工依法入会;参与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三)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四)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七)上级工会以及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赋予的其他任务。
如有未明事宜请联系区总工会组宣部:
联 系 人:倪露萍,钟琪倩。
联系电话:63378225、6179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