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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淳安县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淳安经济开发区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此次招聘的是经济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为9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社工 岗位1 |
8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籍生源 |
不限 |
18-40周岁 即1981年8月30日(含)—2003年8月30日(含)其间出生 |
|
2 |
社工 岗位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籍生源 |
不限 |
18-35周岁 即1986年8月30日(含)—2003年8月30日(含)其间出生 |
本岗位设置为社区党务工作者,只限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报考 |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1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3.特定岗位招考对象以具体要求为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乡镇(园区)社区工作者报考的,须经所在乡镇(园区)政府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鼓山工业园区涌金路439号)。
3、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限期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4、现场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说明: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4)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3张。
(5)报名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好附件一《淳安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加分项: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二)的各项要求。
5.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5085286 联系人:郑女士
附件:1.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淳安县民政局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近期免冠 二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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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民族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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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生源地 |
专业技 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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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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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 所在地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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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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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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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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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加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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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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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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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 社区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淳安县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
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予测温一次)可在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37.3℃及以上)等症状的考生,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可安排进特殊候考室候考,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3.考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能提供第28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进入特殊候考室候考。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并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安排进入特殊候考室候考。
在特殊候考室候考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由现场工作人员带至特殊候考室,并在考后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后续的疫情追踪检查或查明情况。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考前28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拒不出示健康码、拒不配合测温的。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好浙江“健康码”。
2.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试当日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浙江“健康码”。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或考务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应戴口罩。二是候考、候分期间普通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戴口罩,面试期间不戴口罩。三是在特殊候考室候考或在面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须戴口罩。
2.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3.因防疫管控要求,私家车禁入考点,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乘出租车、公交车等方式出行,并安排好出行时间。考虑到入场时须防疫检查,请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逾期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