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2名,详见表格。
岗位 名称 |
招聘 计划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它要求 |
岗位一 |
15人 |
男性 |
22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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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
15人 |
不限 |
22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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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三 |
12人 |
不限 |
22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东阳市户籍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户籍地不作限制)。
4.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超过35周岁的需提供超过部分年限的社保缴费依据。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加分条件:①退役军人,加4分;②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人员,加3分。上述两个条件可累计加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户籍、年龄、学历、加分等条件以2021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东阳市民政局306办公室(人民北路21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东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役军人须携带退役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则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前在东阳市民政局3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应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合计后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2.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执行。
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到有关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6.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情况、笔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东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655191。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