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招聘岗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人数:1名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拱墅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杭州市区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中文学专业。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五)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54号)。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招聘报名表(附件)。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为60分,面试满分为40分,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等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拱墅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一杰 联系电话:(工作日)0571-88259961
附件: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