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求,经市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有建德市常住户籍,踏实敬业,忠于职守,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社会实际工作经验。 (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且驾龄3年(含)以上。 (七)服从管理,听从工作安排;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名称、要求及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 日—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3.报名地点:市应急管理局(新安江街道翠薇路2号)三楼309室,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当场予以确认。 五、招聘录用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原则上直接采用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一”需进行计算机网络实际操作测试;“岗位二”需进行文字写作测试。招聘小组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决定聘用: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和政审通过的予以聘用,其中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工资待遇:拟聘人员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执行建德市财政局核准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采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均不再另行通知。 2.在考试等环节因不符合条件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递补。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4.联系及咨询电话:0571—64028159。 附件1:招聘岗位名称、要求及人数 附件2: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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