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发〔2011〕115号)精神,经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梅城镇、寿昌镇、乾潭镇等乡镇(街道)决定联合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此次招聘的是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人数为46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
招聘职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新安江街道社工岗位1 |
10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市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男性 |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
2 |
新安江街道社工岗位2 |
10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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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梅城镇社工岗位1 |
5 |
男性 |
||||
4 |
梅城镇社工岗位2 |
5 |
女性 |
||||
5 |
寿昌镇社工岗位1 |
4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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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寿昌镇社工岗位2 |
4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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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洋溪街道社工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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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乾潭镇社工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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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工岗位1 |
2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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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工岗位2 |
2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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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社工岗位3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户籍不限 |
面向建德市2016年底前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 |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3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成绩合格并经民政部门现场审核通过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978年10月11日后出生)。
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面向建德市2017年底前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招聘职位的,要求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在职城镇社区工作者报考的,须经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招聘职位。
其他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9年10月11日、12日,共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府东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书屋(新安江街道政法路16号)。
3、所需资料:
(1)《2019年建德市乡镇(街道)联合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
(2)一寸近期免冠正照3张。
(3)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
(5)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需提供本人考试成绩截图由民政部门现场审核。
(6)户籍目前不在建德的,属于建德市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等生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定向报名方式,即报名时应明确报考的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另行通知改报。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初定)为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
笔试加分项目及分值:
(1)人员身份属退役军人的,笔试成绩加3分;
(2)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含2019年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笔试成绩加8分;
(3)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含2019年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同时具备以上1-3项中任意两项或三项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加分项确认加分分值。
(4)持有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直接考察录用。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11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当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均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40%+面试成绩×60%。(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含加分分值)高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比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2、考核。
(1)考核工作在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由相关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查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工作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本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和建德市民政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
3、如出现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因故在2020年11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根据规定的程序在对应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聘用对象。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我市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和建德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jiande.gov.cn/mzj)公布。
3、本公告由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及电话: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6号市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和地名科,电话0571-64723686)。
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2019年建德市乡镇(街道)联合招考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