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国有企业专业人员结构和人员梯队,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有关规定,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有区属国有企业——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聘单位)6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及报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详见《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需求表》(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3。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确定。
6.年龄一般在18-30周岁(1992年2月6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杭州市临安区。生源地是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3年2月6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招聘单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以《招聘人员需求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非全日制的需提供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论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报名邮箱Lssc2023@163.com,并拨打报名联系电话0571-63752105予以确认。
(2)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同步发送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3年2月6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每位报考者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2月6日。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区国资办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并在临安区商务局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粮油保管员岗位的需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考试均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体能测试
报考粮油保管员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负重搬运大米(25公斤),体测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1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3.面试
面试前,需对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基础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如再相同则加一轮面试。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基础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安区商务局公众号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或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国有企业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临安区商务局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笔试、面试时间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咨询电话:0571-63752105(区粮食收储公司)
监督电话:0571-58618238
0571-58618220(区国资办)
·附件·
1.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需求表
2.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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