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围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9年磐安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2019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注:报考磐安县公安局所有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6月17日下午进行体能测评。
地点:县委党校大教室(磐安县龙山路7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两年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加盖印章的银行流水、回单;报考要求“磐安户籍”岗位,现户口地不在磐安的,需提供出生证及有迁移记录的户口本;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生填写《磐安县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贴本人1寸彩色免冠正照。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取得面试资格和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磐安县公安局所有职位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前、其他职位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前将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书送到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磐安县龙山路1号)或者电话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将以短信方式予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磐安县公务员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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