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路桥区各级机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定于2018年3月24日举行,面试前各招录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桥区各级机关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5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路桥区银安街709号劳动力市场大楼六楼)。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选调生村官还需提供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路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来电或来人告知各招录单位。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经审核情况属实且与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相符合的,招录机关作出相应的结论(例如“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返还证件、证书原件,将复印件留下作为依据。对于证件、证书、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与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个人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内容不相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招录机关应作出相应的结论。
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路桥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附件:2018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