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公务员录用面试定于2017年6月3日举行,根据《2017年台州市椒江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技能测评前各招录机关要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地点:椒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椒江区江城南路177号)。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街道机关选调生村官的,应提供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了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也不再递补。
五、报考椒江区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军事技能测评时间为5月27日,具体按省委组织部、省军区的通知为准。
六、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已入围2017年椒江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考生,若放弃本次资格复审的,请在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致电确认。联系电话:88830172,88830061
附件:2017年椒江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017年椒江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doc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组织部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