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昌县考录公务员(含省选调生村官)资格复审、技能测评、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新昌县考录公务员(含省选调生村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为确保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技能测评、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资格复审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4日前。
2、地点:由各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通知(请各位考生在近期不要关闭手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也可与招考单位联系。
3、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全省统一进行军事技能测评。根据公告规定,军事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军事技能测评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3、资格复审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选调生村官应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县级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人员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除报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外)按公告规定比例,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领取军事技能测评通知书。
(四)军事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军事技能测评合格后,按公告规定入围面试的比例,凭军事技能测评结果通知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1日前到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面试后组织体检,请有关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2、地点:南瑞实验学校
(七)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新昌县人民法院:0575-86085809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0575-86273816
新昌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0575-86335012
新昌县审计局:0575-86239061
新昌县地方税务局:0575-86336365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75-86121522
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575-86221976
新昌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0575-86760605
新昌县环境监察大队:0575-86030895;0575-86335533
新昌县卫生监督所:0575-86023375;0575-86022296
新昌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0575-86121522
新昌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0575-86760605
新昌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0575-86033853
新昌县乡镇机关:0575-86023327
咨询电话: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0575-86023327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6042406
附件:2017年新昌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省选调生村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中 共 新 昌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