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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我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均为事业编制。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1.2(研究生岗位、区第二人民医院岗位、定向生岗位比例为1:1;小数点后面有数字全部向前进位为整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面向全国和杭州市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2019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面向富阳区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报考富阳区部分医共体分院“临床1”岗位的考生,招聘后统一分配到医共体分院工作。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按《招聘计划表》中明确的执行。
4.与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定向培养生”岗位。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按《招聘计划表》中明确的执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7月25日中午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7月27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7月31日中午12时。
网址:杭州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hzwsrc.com.cn 或http://www.hzwsrc.cn)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以下简称“网报平台”),选择进入“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并在2020年7月31日中午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富阳区春秋北路43号)1号楼307办公室,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8月9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富阳区户籍范围指富阳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和富阳区生源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下同)。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在杭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他户籍范围依此类推)。户籍以2020年7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户籍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除明确规定以外,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资格条件”、“户口所在地”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20日,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8.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富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10.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1.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0:30
科目:《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岗位相关知识(90%)和公共知识(10%),满分为 100 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网报平台上查询。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3—9名的按1:2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后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请对照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作年限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同时出具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定向培养生除外)。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考察、择岗
(一)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定向培养生按总成绩(在校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进行排位择岗,总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并按编外用工方式安排。若考生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以学校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在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择岗
1.报考部分医共体分院“临床1”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2.面向定向培养生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http://www.f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其他
(一)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高校2020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临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富阳区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富委办〔2017〕83号)中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三)有关招聘政策和资格复审公告、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http://www.fuyang.gov.cn)。
(四)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81632, 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3.政策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13520,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六)富阳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富阳区卫生健康局无关。
(七)本公告由富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附件:1.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2.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2: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附件1:社会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