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将于7月7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在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萧山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对入围公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专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入围公共面试人员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联,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身份证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
5、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和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
6、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务农证明。
7、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若报到证备注栏有签约单位的,视同“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或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本人无法参加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者必须携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签名的代办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所需的所有材料。
资格复审前,若入围面试人员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传真放弃承诺书至0571-82898267。
咨询电话:82898264、82898267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